无为市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申请通知
(一)申领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无为市纳税企业)。
(二)补助标准
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4 万元。
(三)申领条件
申请企业须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四)申领材料
1.《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职工花名册;
3.企业参保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内部系统,无须申请人提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学籍学历情况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 若上述情况无法从系统获取,由申请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幸福路和裕溪路交叉口 无为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53-6613561,6613150。
(六)其他
本政策与省市其他政策有重复或交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工作职责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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