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直学校、中心校和民办学校: 现将《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芜教助〔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无为县教育局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