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政府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责任意识,全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一人因贫辍学失学,经研究,决定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重点督查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机构建立、控辍保学方案制定、包保责任制建立、控辍保学监测机制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登记制度和书面报告制度建立情况。
2. 控辍保学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督查以下方面:
(1)是否有宣传方案、会议记录等过程性资料;
(2)是否如实、全面开展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学生核查,并建立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学生花名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残疾学生受教育情况是否单独造册;
(3)是否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帮扶制度,是否有帮扶记录;
(4)是否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做到“一校一册,一生一案”,是否落实劝返责任人,是否有劝返复学记录、家访图片资料及劝返通知书存根、劝返书面报告详细材料等;对因残疾或其他原因无法来校就读的学生是否有送教制度及过程性材料;
(5)是否如实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及时准确标注登记(疑似)辍学信息并及时更新;
3.控辍保学底数是否清楚。重点督查学校在籍不在校学生去向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漏报错报情况;中心学校对镇域(学区)内疑似失学儿童相关情况是否核查清楚;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及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儿底数是否清楚。
二、督查时间
2020年5月12 -19日
三、督查方式
1.学校自查。自即日起,各校对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有关措施落实到位。各中心校要对学区内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2.教育局督查。市教育局分7个督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采用“四不两直”及“一线工作法”,通过实地督查、走访和电话访的方式对各地各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督查,并在《控辍保学督查记录表》(附件2)上如实记载。
四、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到每个中心校至少抽查一所初中、一所完小、一个教学点,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必查。通过适当方式直面师生、家长,抽查核实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
2.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反馈,及时指导纠正,跟踪督促整改。《控辍保学督查记录表》一式三份,督查学校留存一份。
3.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小结,连同一份《控辍保学督查记录表》交教育局基教股汇总。
附件: 1.控辍保学督查分组安排表.doc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