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无为市鹤毛镇 成文日期: 2024-04-19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4-1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无为市民政局“巩固脱贫成果整改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关于印发《无为市民政局“巩固脱贫成果整改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17:03信息来源: 无为市鹤毛镇阅读次数:编辑:杨龙 字号:【  

镇人民政府

现将《无为市民政局巩固脱贫成果整改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为市民政局

                               2022622

 

 

 

 

 

 

 

无为市民政局巩固脱贫成果整改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芜湖市巩固脱贫成果整改提升月实施方案》(芜农工〔202216号)要求,2022610-710日为全市巩固脱贫成果整改提升月,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党中央最关心的一件大事,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两不愁成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跟踪监测,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确保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二、重点任务

1、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动态监测。利用芜湖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强与教育、人社、住建、医保、扶贫、应急等专项社会救助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库。完善、镇、村(居)三级监测管理网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实现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转变。充分发挥村(居)基层组织作用,将发现机制和主动救助纳入村()组织职责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救助服务。

2落实落细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科学认定低保对象,落实低保退、刚性支出扣减、就业成本扣减等防范返贫工作机制,巩固脱贫成效。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因受疫情影响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纳入低保。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完善准入和退出长效机制,巩固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提升规范化水平。完善农村救助供养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对于发生临时生活困难、暂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临时救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切实防止返贫。

3强化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强化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按照因病支出型贫困纳入低保政策进行救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行救助。

4、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情满江淮 共享小康“情暖无为”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纾困解难,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对社会救助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防范化解返贫风险,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5、严格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制度。鼓励引导高龄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对无法准确表达自己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综合评估后视情纳入集中供养。供养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做好照料护理工作。各镇要组织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由镇负总责,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定期入户走访,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市民政要加强监督检查。

6、完善儿童关爱服务。加大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儿童保护、民生工程、脱贫攻坚、安全保障等系列政策衔接。组织对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走访评估、情感疏导、监护指导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民政系统落实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要求,关键在于做好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防止致贫返贫,涉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困境儿童救助、困难残疾人帮扶等多项救助政策,各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抓总,完善工作体系,做到业务科室联动、各项政策协同,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2、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与乡村振兴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比对,掌握易返贫致贫人口信息,重点关注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人口信息,逐户逐人排查,落实落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3、提高服务能力。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镇、村(居)为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站(点),完善转办督办制度,及时办理或跟踪反馈办理结果。加强对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