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发布机构: 无为市鹤毛镇 成文日期: 2025-03-26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3-26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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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26 10:40信息来源: 无为市鹤毛镇阅读次数:编辑:杨龙 字号:【  

1、事项名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2、事项简述: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3、办理材料: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无城镇裕溪路与幸福路交叉口二层养老保险局

10、查询途径:无为市政府网或致电0553-6399600

11、监督投诉渠道:0553-661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