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1.对象范围:城乡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处于无业状态。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可免费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人员需确保所提供的失业登记材料属实无误
3.申请条件: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4.申请材料:失业登记表
5.办理流程:申请、审批
6.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方式):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电话告知
9.咨询电话:0553-661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