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无为市牛埠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1-02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10.28-11.02)
词: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10.28-11.02)

发布时间:2023-11-02 16:30信息来源: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阅读次数:编辑:俞希望 字号:【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3.10.27-2023.11.2)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类别
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时间 案值
(元)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无市监处罚〔2023〕871号 食品 安徽菡语英莱托管服务中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姚沟所 2023-9-11 2023-10-27 8.00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海天蒸鱼豉油”半瓶;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872号 食品 无为市姚沟春笋幼儿园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姚沟所 2023-9-11 2023-10-27 8.00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趣味淘红烧酱料”4袋;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874号 食品 无为市君卓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城东所 2023-8-31 2023-10-27 君卓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877号 食品 无为县蜀山镇宋玮雨润肉经营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蜀山所 2023-9-18 2023-10-30 45.00  没收涉案的14袋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880号 食品 无为市薛勇水产店经营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案 城北所 2023-8-23 2023-11-1 780.00  没收违法所得780元;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883号 食品 无为市牛埠养老服务中心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牛埠所 2023-10-11 2023-11-1 15.00  牛埠养老服务中心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