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无为市洪巷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2-26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县临时救助救标准
词:

无为县临时救助救标准

发布时间:2021-02-26 08:18信息来源: 无为市洪巷镇阅读次数:编辑:武萍 字号:【  

  临时救助标准

(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对象,根据意外事件对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及申请人的困难程度确定,单次救助金额为当地低保标准的26倍,各县(区)可细分相应等次,视情给予救助。困难群众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情况特殊的,经县(区)政府批准,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0元的临时救助。

(二)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个人对象,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发放临时救助金的,各地可视情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