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无为市洪巷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3-2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4.03.22-2024.03.25)
词: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4.03.22-2024.03.25)

发布时间:2024-03-29 12:50信息来源: 无为市洪巷镇阅读次数:编辑:洪巷镇人民政府 字号:【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12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无市监处罚〔2024〕339号 无为市凌晨烟酒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无为市凌晨烟酒 92340225MA2UUY6A4E 潘鹏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4日在无为市凌晨烟酒经营场所内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3瓶标称“笑连连可乐味汽水”的预包装食品待售,外包装瓶上标注:净含量:350毫升,保质期:10个月,生产日期:2023.01.14等法定事项。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待执法人员检查结束,当事人对上述食品予以销毁。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夏天从美团网络平台上购进了1件上述“笑连连可乐味汽水”,共9瓶,进货价1.1元/瓶,售价2元/瓶。截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时,当事人在保质期内对外售出6瓶,剩余3瓶尚未售出,直至被执法人员查获。按售价计,上述“笑连连可乐味汽水”货值金额6元,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2 无市监处罚〔2024〕340号 无为市福路董记老鹅汤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无为市福路董记老鹅汤饭店 92340225MA2WCJQR3Q 董莉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8日在无为市福路董记老鹅汤饭店经营场所内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前台冰柜里摆放有1瓶标称“雪碧柠檬味汽水”待售,外包装瓶上标注:净含量330毫升,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12.31等法定事项。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待执法人员检查结束,当事人对上述食品予以销毁。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从无为雪碧供应商购进了24瓶“雪碧柠檬味汽水”,进价2.5元/瓶,售价5元/瓶,在保质期内售出23瓶,尚余1瓶待售。截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时,上述1瓶待售“雪碧柠檬味汽水”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5元,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4 无市监处罚〔2024〕342号 无为县川味宾馆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无为县川味宾馆 92340225MA2P3MET6D 周军 2024年1月4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在无为县川味宾馆现场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厨房操作台上摆放有标称“海天特级金标生抽”(净含量:1.28L,产品标准号:GB/T 18186,质量等级:特级,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4060800014,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2.6.21)1瓶,上述食品原料已开启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海天特级金标生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局于2024年1月19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份以15元/瓶的价格从“美团”上购买上述食品原料“海天特级金标生抽”供自家使用,不单独对外出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15元。当事人现场已将上述过期食品原料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5 无市监处罚〔2024〕343号 无为市姚汝圣驴肉火锅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无为市姚汝圣驴肉火锅店 92340225MA2W4P8J66 姚汝圣 2024年1月4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在无为市姚汝圣驴肉火锅店现场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经营场所冰柜里摆放有标称“华英®老味道鸭血”(净含量:300g,固形物不低于80%,储存条件:0-25℃,冷藏更佳,生产日期:见盒底或膜面打码处:2022.12.15,保质期:0-25℃180天)2盒待售,上述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华英®老味道鸭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局于2024年1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份以2.5元/盒的价格从无为某经销商购进5盒上述预包装食品“华英®老味道鸭血”,并以6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截止执法人员检查之时,上述“华英®老味道鸭血”在保质期内已售出3盒,剩余2盒过期后未及时下架,货值金额12元。当事人现场已将上述过期预包装食品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6 无市监处罚〔2024〕344号 无为县石涧蜜正鸡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无为县石涧蜜正鸡排店 92340225MA2NKL5K3U 郭其生 2024年1月4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在无为县石涧蜜正鸡排店现场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经营场所货柜里摆放有标称“焙小姐®精制黑芝麻”(净含量:250g,生产许可证号:SC10133032404181,执行标准:GB 19300,保质期:12个月,产地:浙江温州,生产日期:2022年9月12日)1瓶,上述食品原料已开启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焙小姐®精制黑芝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局于2024年1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2022年11月以10元/瓶的价格从无为某经销商处购进,当事人自诉为自家店用。截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时,上述1瓶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1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7 无市监处罚〔2024〕345号 无为市三嫂鱼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无为市三嫂鱼馆 92340225MA8P7HXE34 李得银 2024年1月9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无为市三嫂鱼馆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厨房灶台边调味品区检查发现一瓶已开封使用的巨牛牌番茄沙司,产品标签标注:“净含量:650g;制造商:深圳市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产地:广东省深圳市;保质期:12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344030701607;生产日期:见瓶盖喷码”,其瓶盖处生产日期喷码为“2023.01.01”,上述食品原料在执法人员检查时已经超过了产品标注的保质期限。经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上述食品原料下架销毁。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本局负责人于2024年1月10日批准立案。2024年2月4日,调查人员在高沟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内对当事人就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调查,查清了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8月在新时代购物超市以7元/瓶的价格购买了2瓶巨牛牌番茄沙司,主要用于制作糖醋里脊菜品,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剩余小半瓶未用,进货票据丢失。据此,本案中当事人违法货值为7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10 无市监处罚〔2024〕348号 无为市学诚文具商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无为市学诚文具商店 92340225MA8P8X6M6G 汪士秀 2024年1月11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对无为市学诚文具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待售有1块水晶糖果,上述预包装食品没有标签。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水晶糖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局于2024年1月16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4年1月初,当事人以0.7元/块的价格从无城镇谢姓批发商处购进10块无标签的预包装水晶糖果,并以1元/块的价格对外销售。在此期间,当事人自家孩子食用了9块该糖果,剩余1块在货架待售。截至案发,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水晶糖果的货值金额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1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5日
11 无市监处罚〔2024〕349号 无为市蓝精灵文具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无为市蓝精灵文具店 92340225MA8NRU3X0P 李开云 2024年1月11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对无为市蓝精灵文具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待售有2块水晶糖果,上述预包装食品没有标签。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水晶糖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局于2024年1月16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4年1月初,当事人以0.7元/块的价格从无城镇谢姓批发商处购进10块无标签的预包装水晶糖果,并以1元/块的价格对外销售。在此期间,当事人自家孩子食用了8块该糖果,剩余2块在货架待售。截至案发,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水晶糖果的货值金额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1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5日
13 无市监处罚〔2024〕351号 无为市宣荣梅商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无为市宣荣梅商行 92340225MA2P732B2A 宣荣梅 2024年1月10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对无为市宣荣梅商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待售有1包芝麻糖,上述预包装食品没有标签。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芝麻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局于2024年1月10日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4年1月5日,当事人以5元/包的价格从从杨桥一送货上门的供货商处购进5包无标签的预包装芝麻糖,并以6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在此期间,当事人自家来客食用了4包该芝麻糖,剩余1包在货架待售。截至案发,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芝麻糖的货值金额3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1000元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