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发布机构: 无为市襄安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2-22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谁为其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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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谁为其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

发布时间:2021-12-22 16:26信息来源: 无为市襄安镇阅读次数:编辑:襄安镇 字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死亡参保人员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