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无为市襄安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9-12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上级政策解读】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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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2 19:49信息来源: 无为市襄安镇阅读次数:编辑:襄安镇 字号:【  

一、补助对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的其他脱贫户)。

二、补助标准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D级危房每户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1.5万元,无房户或因灾造成房屋完全损毁或灭失的,参照D级危房进行补助。

三、补助申请程序

(一)有改造意愿的农村危房户提出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实,将符合条件的户主名单、贫困类别、危房等级和拟补助标准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审查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明确告知;

(四)县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并将审批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