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无为市姚沟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2-0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12.01-12.07)
词: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12.01-12.07)

发布时间:2023-12-08 17:35信息来源: 无为市姚沟镇阅读次数:编辑:姚沟镇党政办 字号:【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3.12.01-2023.12.07)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类别
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时间 案值
(元)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无市监处罚〔2023〕994号 食品 无为县泉塘镇陈桂芳小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泉塘所 2023-10-23 2023-12-6 39.00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995号 食品 无为市建国恩民隆兴商贸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泉塘所 2023-10-23 2023-12-6 6.00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996号 食品 无为县洪巷镇家家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泉塘所 2023-10-23 2023-12-6 12.00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997号 食品 无为县聚香情蛋糕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泉塘所 2023-10-19 2023-12-6 30.00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1000号 食品 无为市黄翠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城东所 2023-11-8 2023-12-7 2.00  没收已过期的穗之杰薯博士薯片2袋;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