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无为市姚沟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1-25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4.01.19-2024.01.25)
词: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4.01.19-2024.01.25)

发布时间:2024-01-25 17:45信息来源: 无为市姚沟镇阅读次数:编辑:姚沟镇党政办 字号:【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4.01.19-2024.01.25)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类别
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时间 案值
(元)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无市监处罚〔2024〕38号 食品 无为市开城乐佳佳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开城所 2023-12-28 2024-1-19 18.00  没收已过期“卫龙®辣条大面筋”2袋、“华兴和®手抓素羊排”4袋;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39号 食品 冯仁俊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开城所 2023-12-4 2024-1-19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40号 食品 无为县开城镇代荣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开城所 2023-12-28 2024-1-19 10.00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佳龙®台式素香肠”18袋;没收违法所得1元;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41号 食品 无为市开城冬梅正大商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开城所 2023-12-25 2024-1-19 33.00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手工花生酥”33袋;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54号 食品 芜湖荣达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12-28 2024-1-24 10.50  没收7盒超过保质期的“祖名”百姓豆腐;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57号 食品 无为市谷恬蛋糕坊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案 无城所 2024-1-10 2024-1-24 135.00  没收违法使用的仙女棒蜡烛20支和英文字母蜡烛2盒;没收违法所得131元;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58号 食品 无为县枇杷居大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无城所 2024-1-10 2024-1-24 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裴家小伙牌四川辣油1瓶;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59号 食品 无为市严桥镇恒银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严桥所 2023-11-22 2024-1-24 42.40  没收违法所得18.6元;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0号 食品 无为县红庙镇平峰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严桥所 2023-11-22 2024-1-24 9.84  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1号 食品 无为县味滋美蛋糕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牛埠所 2024-1-3 2024-1-25 30.00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2号 食品 无为市明柱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牛埠所 2024-1-4 2024-1-25 3.50  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3号 食品 无为市锡靖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牛埠所 2024.1.11 2024-1-25 3.00  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4号 食品 无为市徐勇烟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牛埠所 2024-1-8 2024-1-25 12.00  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5号 食品 无为市彭志军包子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牛埠所 2024-1-8 2024-1-25 2.50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7号 食品 无为县金味堂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牛埠所 2024-1-8 2024-1-25 13.00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8号 食品 无为县汪芬明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牛埠所 2024-1-4 2024-1-25 3.00  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69号 食品 无为市百老泉专卖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牛埠所 2024-1-3 2024-1-25 61.00  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0号 食品 无为市利枸年佳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牛埠所 2024-1-4 2024-1-25 15.00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1号 食品 无为市黄兴春水产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高沟所 2023-12-6 2024-1-25 72.00  没收违法所得54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2号 食品 何帮贵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高沟所 2023-12-6 2024-1-25 60.00  没收违法所得58.8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3号 食品 无为市沈广友水产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高沟所 2023-12-6 2024-1-25 79.68  没收违法所得64.32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4号 食品 无为县洪义武水产销售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高沟所 2023-12-6 2024-1-25 49.40  没收违法所得49.4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5号 食品 无为市朱亚东水产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高沟所 2023-12-6 2024-1-25 72.00  没收违法所得55.92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6号 食品 无为市肖尚好水产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高沟所 2023-12-18 2024-1-25 72.00  没收违法所得50.4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7号 食品 无为市益欣餐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高沟所 2023-12-29 2024-1-25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78号 食品 无为市盛世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高沟所 2023-11-20 2024-1-25 7.00  没收违法所得7元;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4〕83号 食品 安徽玉观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城南所 2023-11-28 2024-1-25 564.00  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桂花红茶”1盒;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7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