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无为市姚沟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0-3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评审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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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09:51信息来源: 无为市姚沟镇阅读次数:编辑:姚沟镇党政办 字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芜湖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教人〔2023〕57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标准
    (一)评审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二)标准条件
    全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件》(皖人社发〔2020〕7号)。实施细则依据《芜湖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芜湖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和《2023年无为市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参考目录》(附件1)。
    二、 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根据省、市人社部门统一安排,今年继续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 (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可在申报网站上下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在市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单位组织申报、推荐
    学校要向教师传达省、市有关评审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要客观、全面、准确的提供各项原始材料,规范填写各项表格,不得为申报职称提供虚假材料,申报人需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3)。学校(单位)对通过推荐拟参加评审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推荐的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后无问题的,学校出具《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及时指导推荐人选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相关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单位审核、上报
    单位要指导申报人按照评审标准的类别序号归类整理材料,并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定。所有申报人的材料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无审核人签字和公章的材料视同于无效材料。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三、有关政策规定
    1.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团省委和省少工委《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 号)文件精神,“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科目,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学科评审的办法评审。
    2.关于继续教育学时。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且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1)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需完成100 学时;或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
    3.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和非在编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提供学校已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连续参加1年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4.严格落实“师德问题”一票否决。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实行职称评审“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申报者填报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客观反映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及工作表现。评审材料报送原则上要逐级报送,申报者所在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化。对未按规定程序申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将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23年无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教师可从申报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审核签字盖章上报)。
    3.未在芜湖智慧平台备课的教学设计和听评课记录。
    4.《评审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附件5)。
    五、评审组织及时间安排
    1.10月16日前,各单位填写《2023年无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提交证书原件供审核。
    2.10月25日前,申报教师完成个人材料网上申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
    3.10月30日前,所在单位完成审核。
    4.11月9日前,市教育局、市人社部门完成审核。
    5.11月底前,完成市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
    市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无为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送市人社局审批。


    附 件 :
    1.《2023年无为市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参考目录》
    2.《2023年无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评审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
    6.《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网上备课查验表》

2023初级职称评审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