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的实习指导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二、岗位设置和使用
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没有特殊政策超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县(市)区所属学校(单位)的评审指标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后下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的评审指标按规定要求申报,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申报表》于10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审核后下达。
各学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岗位情况,制定单位内部竞岗方案,在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基础上,按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竞争空岗指标,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推荐参加申报评审。
三、评审标准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和《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四、有关具体事宜
1.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有关事宜待省厅文件下达后按照省厅的有关文件执行。
2.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问题。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
3.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应提供经学校验证的2020-2021学年原始教学设计(文本或电子稿教学设计)。
3.申报当年,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评课,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评课。
4.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信。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且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评审。
5.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不超过2人)、专家(可聘请外校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推荐小组,评审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和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应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5)。学校要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给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并填入评审表中;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评审表、鉴定表等表格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学校负责人应签字确认,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
6.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申报人员需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学习课时: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证明材料。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且任期相应顺延。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1.委托评审函。
2.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A3纸打印)。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评委会工作小组)。
4.公示证明(附件5,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报评委会工作小组)。
5.《芜湖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设计(教案)检查验收认定证明》(附件6,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报评委会工作小组)。
(二)申报人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装入个人材料袋)。
2.《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附件3,A3纸打印,一式两份,一份装入个人材料袋,一份交评审工作小组)。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近5个年度考核表(审核原件,复印件装入材料袋)。
4.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对2人或2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教学科研成果、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等,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
5.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其中获奖的应同时提供获奖证书。
6.评审材料提供复印件(不收原件),每份复印件上应写 “该件为原件复印件,审核人:XXX”,经核实后盖学校和县(市)级主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装入个人材料袋;《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材料袋,一份(含电子稿)报送评委会工作小组。
六、评审收费标准
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执行。
七、报送材料时间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正高级讲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申报高级讲师及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22日,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26-28日(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地点:芜湖市荟萃中学科技楼。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附件:
1.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2021年度芜湖市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电子表)
5.《申报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PDF格式电子表)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7.《单位公示证明》
8.《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设计(教案)检查验收认定证明》(验收签字盖章后随材料报送)
9.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的,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人社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