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中心学校: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0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指标
(一)中小学校
2021年芜湖市下达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3名。符合标准条件的方可推荐,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
(二)中职学校
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文件精神,在重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推荐,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标准条件,向符合条件教师充分宣传政策,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组织推荐、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基本信息、主要业绩、任期考核情况、继续教育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规定程序,推荐上报。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中考核考评办法严格组织考核推荐,留存好考核、考评的所有材料以备检查。
(二)各单位将《安徽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表)《安徽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表》《安徽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论文(论著)代表作和《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和申报人员的个人材料等务必于11月12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报送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复印件和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正文(所在单位验证盖章)。报送材料联系电话:0553-6322645 邮箱:78976950@qq.com
附件:1皖教秘师〔2021〕80号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3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