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无为市十里墩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2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食品安全应急保障
词:

无为市食品安全应急保障

发布时间:2025-04-29 09:27信息来源: 无为市十里墩镇阅读次数:编辑:张京丰 字号:【  

6.1 信息保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及时报送市政府。

6.2 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市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医疗救治,力求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6.3 队伍保障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紧急封锁现场;医疗救护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及时到位实施医疗救治,使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6.4 技术保障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采样检测,调查取证,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 物资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所需的设施、设备、物资,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预算。

6.6 演习演练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全市和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演习,检验和强化应急处理的响应能力,并评估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出应急预案修改建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7 宣教培训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市宣传部门会同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监管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风险和责任意识。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各级领导应定期听取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公安局、农委、环保局等监督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卫生监督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各类人员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掌握应急处置工作知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及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