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
无为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
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
补助对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申报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市级审批等认定程序。实行行政村、镇和市三级公示制度。镇政府要和经审批确定的改造户签订实施改造合同(或协议)。
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新房建成后旧房应及时依法依规组织拆除,消除安全隐患。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县、区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补助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户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卡通”账户。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市级住建部门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支付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支付时间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电话:0553—2538365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