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3.6-10)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类别 |
案件名称 | 办案单位 | 立案时间 | 处罚决定时间 | 案值 (元)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无市监处罚〔2023〕265号 | 食品 | 无为县二虎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泉塘所 | 2023/1/16 | 2023/3/2 | 18.00 | 罚款2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66号 | 食品 | 无为市孙海燕超市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3 | 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100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3〕267号 | 食品 | 无为县伟华水果店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3 | 225.00 | 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68号 | 食品 | 汪红云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3 | 190.00 | 没收违法所得54.6元;罚款100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69号 | 食品 | 周福鱼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3 | 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100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3〕270号 | 食品 | 无为市黄政林小吃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城东所 | 2023/1/4 | 2023/3/3 | 120.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牛肉酱1袋;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71号 | 食品 | 倪迎九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3 | 罚款100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3〕272号 | 食品 | 王华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3 | 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100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3〕273号 | 食品 | 无为市洁凯水果超市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城东所 | 2023/1/4 | 2023/3/3 | 5.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五香花生米2袋;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74号 | 食品 | 无为市未安智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城东所 | 2023/1/4 | 2023/3/3 | 25.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阿胶枣1袋;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75号 | 食品 | 无为县陶前凤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城东所 | 2023/1/9 | 2023/3/3 | 10.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生榨椰子汁1袋;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76号 | 食品 | 无为县兵雨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城东所 | 2023/1/4 | 2023/3/3 | 12.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香辣牛肉面3盒;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77号 | 食品 | 无为市昌花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城东所 | 2023/1/4 | 2023/3/3 | 100.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阿尔卑斯田园草莓牛奶硬糖1袋;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78号 | 食品 | 无为市珊珊食品便利店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3 | 罚款100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3〕279号 | 食品 | 无为县阿健商店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3 | 120.00 | 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81号 | 食品 | 无为县海伦堡幼儿园经营过期食品案 | 城北所 | 2023/2/22 | 2023/3/3 | 30.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恒顺”牌香醋1壶;罚款3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83号 | 食品 | 无为市麦穗烘培店经营过期食品案 | 城北所 | 2023/2/7 | 2023/3/3 | 40 | 没收扣押的1瓶丘比什果果酱;罚款3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84号 | 食品 | 无为县乐乐食品店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城北所 | 2023/1/5 | 2023/3/3 | 24.00 | 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田老大浓情棒糖1盒;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85号 | 食品 | 无为县同心喜洋洋商店经营过期食品案 | 城北所 | 2023/1/5 | 2023/3/3 | 70.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金丝猴黑糖话梅糖3袋;罚款3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86号 | 食品 | 无为县乐家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案 | 城北所 | 2023/1/5 | 2023/3/3 | 30.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油炸休闲小点心1袋;罚款3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87号 | 食品 | 无为县华太烟酒商行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城北所 | 2023/1/5 | 2023/3/3 | 10.00 | 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五香花生米2袋;没收违法所得8元;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89号 | 食品 | 无为县笑笑幼儿园无证经营案 | 开城所 | 2023/2/10 | 2023/3/6 | 没收违法所得680元;罚款24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3〕297号 | 食品 | 无为市燕昌盛板鸭店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 | 城北所 | 2022/12/9 | 2023/3/7 | 450.00 | 没收违法所得450元;罚款2550元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298号 | 食品 | 无为市少云商行销售过期食品案 | 城北所 | 2023/1/5 | 2023/3/7 | 30.00 | 罚款3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300号 | 食品 | 无为县红庙镇玉峰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严桥所 | 2023/2/9 | 2023/3/8 | 150.00 | 没收违法所得4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301号 | 食品 | 无为县华平超市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案 | 城东所 | 2022/12/26 | 2023/3/8 | 没收违法所得19.5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3〕306号 | 食品 | 无为县鼎豪大酒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023/2/24 | 2023/3/9 | 28.0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鼎丰”南乳汁1瓶;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307号 | 食品 | 无为县天福大酒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023/2/16 | 2023/3/9 | 25.00 | 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广州腊味”1袋;罚款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308号 | 食品 | 无为县红庙镇陈永船百货商店经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案 | 严桥所 | 2023/1/11 | 2023/3/9 | 120.00 | 罚款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309号 | 食品 | 无为县红庙新兰百货店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 严桥所 | 2023/1/13 | 2023/3/9 | 18.00 | 没收无产品标准代号的大麻饼3盒;罚款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3〕310号 | 食品 | 无为县红庙七彩光幼儿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严桥所 | 2023/2/8 | 2023/3/9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酱油1瓶、赤砂糖1袋;罚款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3〕311号 | 食品 | 无为县严桥辉勇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案 | 严桥所 | 2023/1/12 | 2023/3/9 | 8.00 | 罚款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