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无为市促进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奖补(资助)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了解《无为市促进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奖补(资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2月7日,安徽省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小组印发《安徽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皖县振〔2020〕1号),将“注册商标拥有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四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比重”等指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为更好更快地推动和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无为市促进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奖补(资助)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和“四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比重指标大幅提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县振〔2020〕1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芜政〔2019〕36号),结合我市实际,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无为市促进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奖补(资助)暂行办法》。5月7日,召开征求意见会,征求了政府办、司法局、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文旅体局等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无为市促进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奖补(资助)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
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和“四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比重指标大幅提升。
五、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包含奖补(资助)范围、奖补(资助)政策、奖补(资助)程序、其他事项等四方面内容。
六、创新举措
根据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大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奖补(资助)力度,为推动无为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助力。
七、保障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1.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宣传,让其熟悉新政策。
2.推动政府将“注册商标拥有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四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比重”等指标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实行同下达、同调度、同考核、同奖惩。
八、解读机关
本《暂行办法》由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钱兵 联系方式:0553-6301944
电子邮箱:5646264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