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为市调整承包地确界方式探索有效增收途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16:35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2022年5月19日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无为市调整承包地确界方式探索有效增收途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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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调整承包地确界方式探索

有效增收途径实施方案

 

为探索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途径,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及改革试验任务的通知》《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流转,以承包地不确界的方式进行土地整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破解土地碎片化带来的弊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两强一增”专项行动,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三农”领域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为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目标探索路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改革试验内容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

(二)坚持稳定发展、共同增收的原则。坚持稳步推进,推行承包地“不确界”、农业“标准地”改革,提高村集体的向心力,提升农民的认可度,实现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

(三)坚持群众路线、民主协商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坚持群众路线,民主决策,依法依规解决改革试验过程中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目标任务

(一)深化承包地确界方式改革。通过承包地“不确界”方式,解决农村承包地“碎片化”问题,探索承包地“不确界”方式调整的步骤、措施和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采用承包地“不确界”方式进行土地整理。

(二)整村推进全域土地经营权流转。2022-2023年拟建设的30余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加大土地经营权流转力度,推动全域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经营权全域流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面积24万亩以上,完成农业生产“大托管”面积10万亩以上。

(三)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随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事服务的发展,强化了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改革试验期间,新增农业生产“大托管”面积10万亩以上,新建2个全程农机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数字农业工厂4个、数字农业应用场景6个,推进农业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乡村产业研究院,提升科技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能力。

(四)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后,进一步整合土地资源,通过市场的途径将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给经营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村集体以提供农事服务的形式向社会资本收取管理费,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改革试验期间,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到130家,占比达50%;全市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43%以上。

(五)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土地经营权流转比例,提高土地流转收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引进社会资本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释放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到3万元左右,年均增幅11%左右。

四、改革试验范围

2022-2023年拟建设的30余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所在村(社区),全市其他村(社区)可同步推进。

五、创新举措

(一)打破农村承包地确界方式。以行政村为主体,坚持整村推进原则,推动承包地“不确界”改革,打破地界限制,促进土地连片经营、集约化利用,改革后新增土地流转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二)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操作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操作细则,明确流转程序,各镇政府指导村(社区)组织实施,实现全域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市场的途径将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给经营主体。完善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选择基准价集中流转加溢价分红、固定收益加效益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分配流转收益。

(三)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实施土地承包地不确界的土地流转面积5000亩以下的,由镇政府审核;土地流转面积5000亩(含)至10000亩的,由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土地流转面积10000亩(含)以上的,由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查审核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受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建立现有受让方利益保障机制。在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增加村集体和农户收入等同等条件下,现有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对不能继续承租的现有受让方,对其投入的基础设施和农业机械评估,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储,所需资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收益中支付。

(五)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托管农户土地,各类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分工协作,提供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通过较高的组织程度及完善的配套服务,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

(六)支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盘活土地等要素资源,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建立村集体和农户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让农户共享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红利,走共同富裕道路。

六、时间进度安排

改革试验工作实施周期为2年,按步实施。

(一)2022年5月底前,召开“调整承包地确界方式探索有效增收途径”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全面细化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2年6月底前,制定改革试验创新措施的支持政策,全面落实试验区各项改革。

(三)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生产“大托管”面积10万亩以上。

(四)2023年底前,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的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24万亩以上。

(五)2023年底前,完成2个全程农机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4个数字农业工厂、6个数字农业应用场景建设任务;建设乡村产业研究院,提升科技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能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到130家,实现强村目标,增加群众收入。

(六)20243月底前,全面梳理、总结各项改革试验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改革成果和典型经验,做好验收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政府镇长为成员的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改革试验的具体工作。各镇参照市级成立相应的改革试验领导机构,明确具体部门和专人承办此项工作。

2.建立省级农村改革试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改革试验进展情况,调度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资金保障

市本级财政按年度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改革试验专项支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有关项目和改革试验专项资金,确保改革试验工作顺利推进。

(三)制度保障

根据改革试验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和责任,按计划、高标准、严要求把各项改革试验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总结改革试验成果。

 

附件:1.无为市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无为市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清单

 

 

 

 

附件1:

 

无为市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  健(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吴石生(市委副书记)

   长:  立(市政府副市长)

   长:次仁多吉(市政府副市长)

     员:  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

                    委书记)

    谢太红(市财政局局长)

    曹昌芹(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勇(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无为市农业农村局,由曹昌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俊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研究解决组织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安排,研究解决资金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镇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操作规程、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操作程序、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制度、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等支持文件;负责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负责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应用场景、乡村产业研究院建设;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制定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文件;负责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大托管”的具体实施;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无为市省级改革试验区任务清单

序号

时 间 安 排

工 作 任 务

责 任 单 位

备注

1

2022年5月底前

召开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农业农村局)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镇

 

2

2022年6月底前

1.制定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文件(乡村振兴局);

2.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操作规程、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操作程序、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制度、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支持文件(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3

2022年12月底前

1.实施20余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

2.承包地确界方式调整与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面积达16万亩以上(农业农村局);

3.完成10万亩以上农业生产“大托管”目标任务(农业农村局);

4.新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数字农业工厂2个、数字农业应用场景3个、乡村产业研究院1个。(农业农村局);

5.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村达34个(乡村振兴局);

6.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36%(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7.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到2.7万左右(农业农村局);

8.召开省级农村改革试验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改革试验进展情况,解决改革试验过程中的问题(农业农村局)。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镇

 

4

2023年6月底前

在全市范围同步推进改革试验内容(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各镇

 

5

2023年12月底前

1.实施10余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

2.承包地确界方式调整与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面积达8万亩以上(农业农村局);

3.完成10万亩农业生产“大托管”目标任务(农业农村局);

4.新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数字农业工厂2个、数字农业应用场景3个(农业农村局);

5.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村达130个(乡村振兴局);

6.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43%(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7.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到3万左右(农业农村局)。

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各镇

 

6

2024年3月底前

全面梳理、总结各项改革试验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改革成果和典型经验,做好验收准备。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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