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政策,对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