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无为市教育局副局长刘修宽解读无为市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4-14 10:40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教育局办公室 字体:【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
发布地点:市教育局6楼会议室
发 布 人:市委教育党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刘修宽
市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程长安
发布单位:无为市教育局


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无为市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新闻发布会。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无为市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无为市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无为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0日8时至4月21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专科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2023年6月12日8时至6月21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第一批次:2023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第二批次:2023年6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无为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无为市花园路1号,联系电话0553—6322645)。

申请人需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在当批次的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

(三)资格认定

无为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无为市教育局网站发证公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下一步,无为市教育局将结合《无为市2023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我市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