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15:33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政务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效途径,在推动政府阳光用权、提升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并已纳入省、市目标责任考核。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基础信息及时高效发布

1.做好法定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严格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2.落实三审机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做好审查,防止出现泄密、泄隐私、涉敏感信息、错字、漏字、重要表述不规范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要注意主题分类、发布机构、发布日期、发文日期、文号、有效性等信息要素齐全,对已发布信息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全面精准发布

1.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征求意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专题页和信息公开平台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决策草案、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征集时间不少于30。各镇、有关单位要按季度公开2023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2.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按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确定市级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重点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信息,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工作。

(三)政策文件权威规范解读

1.明确解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并互相设置关联跳转。

2.提高解读质量。政策解读要多采用文字及图表图解、视频等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着重解读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举措、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明晰政策内涵。杜绝出现罗列小标题及简单摘抄原文现象。除了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外,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报送政策文件。

二、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规范受理登记。确保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现场申请等渠道畅通,安排专人每天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查看申请情况,防止出现遗漏、延误。申请人向个人提出申请的,要及时转交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受理。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二)规范办理答复。认真审核申请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所列情况具体做出答复,明确救济渠道及时限。答复文书要列明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款,经审批并加盖公章(受理单位印章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邮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公司邮寄给申请人,不得要求申请人支付邮寄费。

(三)加强跟踪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号一卷,完整留存相关送达凭证以及档案材料。加强与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联系,密切跟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配合做好相关行政复议调查、应诉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落实目标任务。各镇、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落实标准指引。2023年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收官之年,安徽省将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芜湖市也将开展基层政务公开30个领域常态化测评。各镇、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上衔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完善栏目信息,做到高效发布。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各镇、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镇、本单位常态化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门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领导、人员到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应保持稳定,确需变更的务必做好工作交接和传帮带第一时间向市政务公开办报备,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脱节。

(二)聚焦问题导向,强化测评整改。市政务公开办通过日常巡查、季度测评、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开展测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点对点反馈催办;省级交办事项、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批示事项以及重点任务推进不到位、反馈问题不整改的以交办单、督办单形式督办。各镇、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并做好整改完善,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情况和特色亮点信息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三)严格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市政务公开办将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编发通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对工作质效严重落后单位,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实时抽调跟班集中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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