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无城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7:15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方琪 字体:【  

市直有关学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23年无城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526

 

(此文件主动公开)



2023年无城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实施办法


为规范做好2023年无城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治教、严格管理,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合理划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材料依据审定地址按对应的学区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政策,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告,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三)坚持“两个一致”优先保障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一、招生学校及对象

1.市直小学6所,分别是: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城西校区、实验小学城南校区、实验小学官镇校区、滨湖小学、滨湖小学城北校区。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7831日以前出生)的无城城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市直初中8所,分别是:实验中学、无为二中、无为三中、无为三中城南校区、无为三中城北校区、无为三中城东分校、无为四中、无为六中。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的无城城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1.符合“两个一致”优先保障入学。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的房产须为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且为完全产权,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据无城城区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

3.属下列情况之一,本年度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确已入住新购住房或回迁安置房、已入城区户籍暂未办理房产证的,按实际居住地入学。

②无城城区原征迁户未安置的,按原房产证地址入学。

③无城城区户籍、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没有无城城区房产的,统筹安排入学。

无为市非无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无城城区房产的,统筹安排入学。

⑤对第二代确因在城区无住宅用房、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且婚后一直随其父母或岳父母(第一代)三代同住一处的,第二代的适龄子女(第三代)入学,可依第一代房产材料审定。

三、报名方式

无城城区市直义务教育招生(幼升小、小升初)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通过皖事通或芜湖智慧教育应用平台的报名窗口上传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时间、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见《2023年芜湖市义务教育网上报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义务教育网上报名提交的户口和房产等证件经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变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时必须上交审验。

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536330757(无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05536340693(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其它未尽事宜由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1.无城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2.无城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3.2023年芜湖市义务教育网上报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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