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无为市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28 10:00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陈濛 字体:【  


为更好地了解《无为市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要求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抓紧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确保出资成员权责明确,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无为市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更好地服务“三农”,无为市供销社起草了无为市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需要。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资金投入大,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的特点,中小农业经营主体抗市场经营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为提高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的生存能力,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设置奖补资金,助推产业发展。

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我社根据2020年至2022年无为市供销社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实施情况,结合我市实际,6月1日我社牵头草拟了《无为市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初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6月4日,在无为市供销社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一个月。

(三)6月21日,市政府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了市供销社、财政局、发改委、司法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无为市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

我社于7月5日将《管理办法》(送审稿)送至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于7月6日送至无为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全部审核通过。

7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市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20236 号)。

、工作目标

2025年,我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夯实,基层社数量质量和社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农服务实力明显提升,双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重点支持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通过验收后,每个村级社奖补8万元;支持行业协会(农合联)组建和提升发展,给予新建涉农行业协会(农合联)每个奖补10万元,已建协会(农合联)提供为农综合服务,开展各项活动,每个奖补3-5万元;支持开展农事服务和现代农资综合服务,验收通过则给予每个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奖补6-10万元;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资储备、配送和现代农资综合服务,验收符合要求,每个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项目奖补4-6万元;支持开展农产品流通服务,鼓励培育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综合流通以及冷链仓储物流系统建设,每个项目通过验收后可获奖补4-6万元;支持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支持创新型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包括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新工艺),给予每个项目建设奖补4-6万元。

《管理办法》规定奖补资金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包括:按照企业申请,申请企业应提供奖补资金申报文本、实施过程记录、验收表、费用支出明细、有效票据、申报承诺书、其他佐证材料、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单位申报,所属镇审核,经市供销社组织专家评审后,由市供销社审批;项目验收,市供销社对申报材料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现场查看,组织验收;公示申领,考评、验收结果由市供销社在无为市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工作日)后,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申领。并对奖补资金监督管理和附则作了明确规定。

、创新举措

我社每年从市供销社所属企业集体资金中安排不超过150万元(连续3年),重点支持供销系统基层组织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使为农、务农、姓农的供销社更好地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使中小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经营不断发展壮大;使农业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

保障措施

将《管理办法》挂网公示,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印发申报通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按照单位申报,所属乡镇审核,市供销社组织专家评审后,市供销社审批和网上公示评审结果的程序稳步实施。

、解读机关无为市供销社业务股

解读人: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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