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13 11:54信息来源: 无为市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张驰 字体:【  

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社区就业更加充分。2023年力争6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25年8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供需匹配更加精准。年均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2300人,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兜底安置更加灵活。开发420个公益性岗位、140个就业见习岗位。

(四)技能人才持续增长。全市开展补贴性培训7800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年均新增技能人才3000人。

二、工作措施

(一)促进居民就近就业

1.进一步用好“就业芜优”服务品牌。聚焦社区居民和市场主体需求,上线运行“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构建以三公里为半径的公共就业服务圈,为社区居民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及经营实体招工用工提供路径最短最优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实现社区居民“一键求职”,经营实体“一键用人”,推动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用好“就业芜优”品牌。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积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稳定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市场主体岗位供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大数据筛选等多种方式,摸排社区内“互联网+”新业态经济组织、小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市场主体用工需求,加强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收集,及时向社区居民精准推送。

3.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畅通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社区困难群体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确保失业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7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80%。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420个,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1.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深入实施“智汇无为”人才计划,不断扩大促进就业认知行动覆盖面,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租房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就业。发动优质民营企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岗位。加强与省内外高校联系,组织高质量就业岗位进校园,推广“企业展示+岗位介绍+线上答疑+简历投递”沉浸式直播带岗新模式,邀请高校毕业生“云访”企业,年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2场、“云访”企业不少于5家。强化高校毕业生托底帮扶,开发青年见习岗位140个,确保有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参加见习活动。积极开展“一包到底”帮扶服务,按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分类造册,因人施策制定帮扶方案,提供“一对一”定制服务。

2.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31服务”(即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年均组织专场招聘活动5场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强化“四员一户”制度(人社监督员、行业监督员、建设单位联络员、总包单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工资专户),实现农民工在无就业“工资无忧”。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畅通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工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按照“稳量、提标、抓落实”要求,确保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总体规模不减少,同时逐步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增加脱贫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收入。

3.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深入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就业起航”和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建设,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果转化和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见效,激励更多退役军人回乡就业创业。

(三)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完善企业用工保障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密切跟踪企业用工形势,动态更新重点企业帮扶清单和用工需求清单,推广服务企业用工“人社专员”,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服务,全年提供用工服务不少于3300人次。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对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多维度服务重点企业用工,全年提供用工服务不少于2300人次。

2.健全劳务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皖江皖北劳务对接,组织市内企业赴皖北举办招聘会。主动对接西北、云贵川、河南和皖北等劳动力资源富集地区,新开发1家劳务基地、打造1个相对固定、储备丰富的多元化用工蓄水池,储存一批劳动力资源,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

3.推进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应用。积极对接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省平台,充分发挥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大数据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我市企业招用工渠道,推广使用就业芜优微信小程序,动态更新发布企业招用工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通过后台大数据实施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市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求职招聘更加精准高效。

4.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我市电线电缆、羽毛羽绒、绿色食品和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以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能力素质为核心,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推广职业培训网络学习平台应用,鼓励企业职工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持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扩面提质,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四)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1.强化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贯彻落实省《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资金专项、园区补助、项目支撑、人才激励等领域,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促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强化基层就业平台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满意度。加快推进无为市“创业芜优”之城建设,促进各类群体实现最低成本创业。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强化预警分析,完善政策储备,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认定的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由芜湖市财政给予5000元的配套奖补(省、芜湖两级奖补不足6000元的,由无为市补齐1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芜湖市和无为市两级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入驻“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的相关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相关机构300-500元/年/人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和100元/次/人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相关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给予相关机构400元/年/人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全省公共招聘服务平台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改造、维护、运营公益性全市公共招聘服务平台,以实现稳定就业人数为标准对运营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补贴。其中,实现皖北地区劳动者转移到无为稳定就业的,按规定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四)返芜就业社保补贴。2022年之前在无为市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我市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每月按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所需资金由芜湖市、无为市按2:8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全市6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市人社局牵头,各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40个。

市人社局牵头,各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开发公益性岗位420个以上。

市人社局牵头,各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开展“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次。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3000人。

市人社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围绕沿江美食菜系和无为特色小吃,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200人,有效促进餐饮从业人员技能技艺提升、就业创业提质、收入水平提高。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优化培训项目结合群众意愿和餐饮产业布局,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无为市徽菜师傅技能培训项目

(二)动态更新承训单位结合培训开展情况和学员满意度,评估培训组织实施绩效,在现有定点培训单位组训基础上,动态更新承训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不断扩大队伍规模。鼓励徽菜师傅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持续推“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动,按规定给予相关奖补。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2+N”就业人才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

(五)打造徽菜文化品牌。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介无为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和特色美食村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吸引无为籍外出务工人员回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外出就业、技能兴业。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发布全省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名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9号文件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

(二)强化创业帮扶。托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鼓励徽菜师傅参加创业培训,为徽菜师傅提供个性化创业指导。在“2+N”就业人才招聘活动中,举办个性化、小型化专场招聘会,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

(三)助力品牌培育。鼓励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申报“芜湖徽菜名厨”、省级“名徽厨”荣誉称号,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目标

责任分工

1

 

大力开展徽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

 

2023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30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200 

 

牵头单位:市人

2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

鼓励有创业需求的徽菜师傅参加创业培,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徽菜师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人民政府

3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

2023年,新增徽菜企业1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3家。

牵头单位:发改委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 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130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17 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 222025 年底,逐步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推进举措

1.盘活存量资源进一步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存量设施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助餐点)。

2.发挥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饮单位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3.多元参与分担。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辖区内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助餐点)

4.优化就餐流程。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以提高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加强助餐机构、助餐老人、助餐补贴监管,实现“服务标准、监管智能、补贴精准”的老年人助餐服务。

5.加强日常监管。民政局要会同市市监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规范助餐建设,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三、规范建设

基本要求:用餐场所需配备无障碍设施,每个助餐点必须有餐食保温、消毒、留样等设备。原则上设置在2层以下,并设有独立的出入口。老年食堂(助餐点)应悬挂助餐统一标识、标牌;统一配备桌椅、厨具;统一菜品、菜价。

老年食堂:应具备膳食制作、集中用餐等功能,膳食加工配置能力在50/餐以上,能容纳20名以上老人同时就餐。

老年助餐点:应具备集中用餐等功能,能容纳10名以上老人同时就餐。

依托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等食堂的助餐点:应具备膳食制作、外部老人独立集中用餐等功能,膳食加工配置能力在100/餐以上,能容纳10名以上老人同时就餐。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

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

(二)强化资金支持

1.一次性建设补贴。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5万元、3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依托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等食堂开展改扩建的老年助餐点,根据实际改扩建情况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运营补贴。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助餐点进行年度运营考核评估,针对考核优秀、良好、合格档次分别原则上给予不高于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补贴。实际运营满6个月及以上的助餐点可参与运营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折算发放。

3.老年人助餐补贴。市级财政对60-69周岁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3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70-79周岁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4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散居特困供养、计划生育特扶对象、低保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助餐服务机构通过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对老人进行年龄认定并给予相应优惠。

4.资金保障渠道。老年助餐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芜湖市财政、无为市财政);老年人助餐补贴按有关要求分担。

(三)落实减免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