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1 16:43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吴鹏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中国既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世界上用水量最多的国家。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但分布不均,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加之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不高,用水浪费现象较为突出,水资源短缺问题更加凸显。节约用水是解决我国水安全问题的关键举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治水工作,并把节水放在治水方针的优先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为当代人着想,还要为子孙后代负责。保障水安全,关键要转变治水思路,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芜湖市有关要求,结合发展现状,亟需出台市本级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从立法层面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改善用水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全省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无为实际,制定《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的刚性之举。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全省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地方需配套出台相应的城市节水管理相应的制度作保障,便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

二是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三是优化配置资源供给的必然选择。聚焦当前水资源供需突出矛盾,《办法》出台旨在通过编制节水发展规划,健全节水利用体制机制,提升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降低供用水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成本,进一步有效缓解城市发展需求与水资源供需匹配不相宜的现实矛盾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全省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结合无为实际,20241,由市住建局牵起草了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4218日,市住建局面向公众发布了《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公告,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312市政府组织召开《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健委、资规局、城管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无为供电公司、水投公司等单位参会交流讨论待吸纳修改完善各有关单位建议意见后形成《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4320日,通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公平竞争审查。2024320日,通过了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4328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聚焦城市用水供需不匹配的现实矛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节水保护优先方针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着力提升全民节水意识从取、供、用、排和非常规水利用等维度实现水资源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城市用水安全,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为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五、主要任务

《办法》共三十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责任主体,强化刚性约束。《办法》明确界定了城市节约用水的范围、责任主体,规定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节水工作主管单位,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财政保障、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责任对配套节水激励措施提出了相关要求,杜绝权责不清、体系不全、关系不明情况发生。

二是明确权利义务,压实节水责任。办法》要求供用水企业、自建设施单位和个人等市场主体规划、建设和生产活动中严格遵守水资源承载能力要求,明确权利义务边界,推动全过程、全链条节水应用;同时通过健全节水政策标准体系,构建节水市场调节机制节水规划、定额制定、计量和供水等各个方面把节水管理要求贯穿于用水全过程,鼓励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和模式,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策激励。《办法》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拓宽水资源利用渠道。通过项目立项、税费优惠、资金扶持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实施节水技术革新,推动节水项目开发利用。同时,加大违法违规处置力度,确保节水政策落实的执行力。

六、创新举措

《办法》从制度层面固化了节水优先方针明确了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将城市节约用水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统筹用于节水活动开展。将全过程管理模式贯穿于节水规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分区计量和供水等各方面,明确了各行业、各领域用水的标准和限额,为节水提供了量化的依据和目标实现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高效利用。同时,聚焦节水管理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用水计量和设施监管,确保用水行为的合规性以及节水措施的有效施行对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基础设施,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彰显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此外,特别重视非常规水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拓宽城市供水渠道。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制度约束。《办法》科学界定了城市节约用水适用的规划范围,明确节水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约束各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行为,为城市节水工作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强化财政保障。市政府将城市节约用水所需资金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城市节水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政策激励。市各有关单位支持节水改造及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发展,从项目立项、税费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按规予以激励,着力激发全社会节约用水内生动力。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

解读人:吴爱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2538957

电子邮箱:12402835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