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环境信访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30 09:43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潘文君 字体:【  

20244月份,市生态环境分局12345市长热线平台共受理有效环境投诉举报事项12件。上述环境信访事项中,反映大气污染6件,噪声污染2件,水污染3件、其他类1件。从各镇汇总情况看, 无城镇4件、石涧镇2件,开城镇、陡沟镇、泥汊镇、姚沟镇、蜀山镇、无为经济开发区各1件。现将本月其中两件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第一件

来电人反映反映的出租车环保审核不通过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其他城市都没有要求检测尾气排放,为何芜湖有此要求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削减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需建立并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为此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是指依法对在用汽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抽测和维护修理,使汽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理制度。实施这一制度将推动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有效推动超标排放汽车进行必要的维护修理,减少汽车排气污染,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I站指的是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车主可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亦可在各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查询。M站指的是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可在安徽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https://anhui.qichedangan.cn/)上查询。

三、汽车如果在I站检测不合格,车主请凭《超标排放汽车维修告知书》,自行选择到省内任一M站进行维修。M站维修合格后,返回上一次检测的I站复检。I站对复检车辆实行检测费优惠,I/M系统内维修记录作为优惠凭证。如复检合格,可取得《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合格)。如果复检仍不合格,请再次进入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直至合格或强制报废。

四、I站复检将重新进行外观检查,核查是否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是否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如果查实将不予检验。 据此,该项制度不仅限于芜湖,全省其他城市均已开展。 二、您反映的无为市只有一家检测机构,司机检测不便,为何要限制检测机构问题。 具有M站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需要维修服务机构主动申请,并通过质量认证方可。目前无为公布的该类机动车维修机构为第一批名单仅有一家为欧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鉴于您开的是出租车,不认可无为辖区内的维修机构,您也可以选择省内或芜湖市境内的任何一家M站进行检修。另您所拥有的车辆为您个人所有,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检修需要您个人处理。

五、回访情况

工作人员已与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4419

 

第二件

来电人反映无为市无城镇西大街和人民广场广告悬挂和噪声污染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期,也有市民向人民网反映无城西大街和人民广场噪声扰民问题。与该工单反映的问题是同一问题。现将相关单位的调查情况回复如下:一、核查情况。无城西大街和人民广场是无城老城区中心地带,面积较大、同时也是无城东南交通汇集点,周边小区密集,人员、车流量大。平时群众聚集在人民广场休息、打牌、唱戏、商铺宣传喇叭等。由于该类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前期无城镇联合公安、城管对该广场中唱戏、打牌、广场舞、露天KTV等人员进行劝阻疏导,并对广场上的戏台进行了清理,同时引导群众去其他公园进行娱乐活动。

二、解决措施:

1)无城镇皇武社区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唱戏、打牌和露天KTV噪声扰民等现象,及时进行合理引导和劝停;(2)无城镇、公安局、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回访情况

由于匿名投诉,无法反馈相关情况。

                                               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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