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无为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涛解读《无为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问:《无为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市城乡供水事业发展迅速,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基本完成,实现了全市人民“共饮长江水”的美好愿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供水压力、供水水质以及供水服务等需求不断提升。为规范供水用水行为,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制定《无为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问:《无为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制定《无为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和城市供水管理水平,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促进供水用水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
问:《无为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包括总则、城市供水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管理共四章三十一条。
(一) 明确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职责,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供水专项规划,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城市供水用水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以及保护城市供水设施的意识。
(二)建立健全水质监督制度,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的日常监督,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加强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保障城市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供水单位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和省有关规定,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定期向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三)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按照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城市供水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加快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保障正常供水。城市供水企业制定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至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城市供水企业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检测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城市供水企业的自检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者不能自检的项目,按规定委托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水质检测结果按规定定期公布。
问:如何贯彻好、落实好《无为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答:(一)深入抓好《办法》学习宣传。围绕《办法》的主要内容,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供水企业干部职工带头学习《办法》,正确理解和把握《办法》内容,夯实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基础,增强贯彻执行《办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的日常监督,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落实城市供水企业供水计划管理,持续做好供水项目建设。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供水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供水用水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合力,进一步推动我市供水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问:为什么要制定《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并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16字方针,发出建设节水型城市号召。为贯彻中央要求,积极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安徽省先后制定了《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设节水型城市标准,为此我市制定了《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加强我市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问:《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结合“世界水日”“全国节水宣传周”活动定期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每年组织开展省级节水型单位、小区、企业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节水载体覆盖率;进一步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步提升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水平,加强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全面贯彻落实非居民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让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城市居民节约用水意识明显加强。
问:《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职责,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工作,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推广节水措施,建立健全节水长效机制,实施节约用水奖励制度;三是明确节水“三同时”要求,持续做好无为市用水大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继续做好供水管网改造、淘汰用水器具改造工作。
问:《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明确部门职能。形成了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市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公共供水领域节水工作的工作机制,同时由市发展改革、城市管理、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节约用水的相关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专业规划和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城市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市城乡建设部门将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量大的单位列为计划用水户,建立用水档案,并根据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安排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