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无为市控烟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镇、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市直、驻无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健康芜湖行动实施方案》控烟行动相关任务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安徽省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和控烟干预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4〕190号)、《关于做好2024年芜湖市控烟干预工作的通知》(芜爱卫办〔2024〕2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我市控烟干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公众对控烟工作关注和支持
积极开展控烟宣传科普工作,普及烟草危害、科学戒烟等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营造无烟健康环境
持续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倡导开展无烟家庭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即将出台的《芜湖市爱国卫生条例》中关于控烟的有关要求。
(三)提升戒烟服务可及性
积极开展简短戒烟、戒烟门诊等服务,结合实际开展社区戒烟服务,不断完善戒烟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控烟宣传工作
以青少年、吸烟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开展控烟绘画活动作品展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烟草危害,传播无烟理念。利用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广泛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小程序,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支持。
(二)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1.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镇、经开区和各单位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情况自查工作,报送控烟干预工作总结;市卫健委、市教育局持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无烟学校建设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报送优秀案例不少于1个;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监督、检查和指导市直及驻无各单位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并报送无烟党政机关优秀案例不少于1个。
2.倡导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各镇要通过各种方式动员群众积极参加无烟家庭建设,大力宣传无烟家庭理念,至少开展1次无烟家庭建设宣传讲解活动。要探索无烟家庭建设经验,总结上报优秀案例不少于1个。
3.推进控烟普法工作。按照健康中国行动“全面无烟法规”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控烟普法。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即将出台的《芜湖市爱国卫生条例》中关于控烟的有关要求。
(三)完善戒烟干预服务体系建设
1.开展戒烟门诊标准化建设。省级健康促进医院要继续开展戒烟门诊标准化建设(附件1),完成包括首诊和一、三个月两次随访在内全部干预流程,鼓励开展六个月随访,并总结经验做法,报送戒烟门诊工作总结。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应开设戒烟门诊,倡导二级及以上民营医院积极开设戒烟门诊。加强戒烟门诊和优秀戒烟门诊医生宣传和推广,积极总结和推广戒烟门诊典型经验及优秀案例,提高现有戒烟门诊服务质量。
2.开展社区戒烟综合干预服务。鼓励戒烟干预与基层卫生服务结合,通过实施社区戒烟综合干预措施,提升社区内吸烟居民戒烟意愿,利用社区资源向公众提供戒烟帮助,有效整合现有戒烟服务资源,建立社区戒烟综合干预工作机制。
3.加强戒烟干预能力建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附件2),并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三、工作要求
各镇、经开区和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控烟干预工作总结报送至市爱卫办;市教育局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无烟学校优秀案例报送至市爱卫办;市卫健委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优秀案例、健康促进医院戒烟门诊工作总结报送至市爱卫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于2024年10月11日将无烟党政机关优秀案例报送至市爱卫办;各镇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无烟家庭优秀案例报送至市爱卫办。
联系人:卞婧,邮箱:wwawb2020@163.com。
联系电话:0553-2323105。
附件:1.戒烟门诊标准
2.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1
戒烟门诊标准
一、在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设立戒烟门诊,并在本医疗机构中明确挂牌。
二、配套设备包括:电话、血压计、体重计、听诊器、呼出气CO检测仪、药物卡片,尽量配备有相应的药品储备。
三、配备控烟及戒烟相关宣传教育材料,戒烟门诊首诊登记表、随访登记表和评估表。
四、配备专门的、有能力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1-2名。
五、每家戒烟门诊有固定的出诊时间,至少每周开诊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根据工作量,可适当增加开诊时间。
六、对所有戒烟患者门诊病历进行归档,每例患者有独立的案例登记和诊疗记录,并根据随访时间进行戒烟效果评价。
附件 2
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简短戒烟干预是指在日常的诊疗服务过程中,尤其是指平常的寻医问诊中,在病人与医生接触的短短的 3-5分钟之内,医生或护士等卫生专业人士为吸烟者所提供的专业戒烟建议和帮助。
一、干预的服务对象
简短戒烟干预的服务对象应该是每一个吸烟者,即便是尚未准备戒烟者,也应该接受干预, 以帮助他们今后考虑戒烟。
二、干预服务提供者
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提供者应该是任何在医院、诊所、初级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生、护士以及其他的卫生专业人士。
三、干预的主要内容
在每一次干预实施过程中, 医务工作者应该尽可能为吸烟者提供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戒烟建议,评估他们的戒烟意愿,为他们提供行为支持;并根据需要将他们转诊至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
步骤一 询问:在每次见面时都询问吸烟者的烟草使用。
简短戒烟干预询问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吸烟者的吸烟年限、烟草使用量、是否尝试过戒烟(至少维持一天,一支烟不抽) 、尝试戒烟的次数、最长戒烟维持时间,曾经采用的戒烟方法,以及复吸的原因等。不管吸烟者以往采取过何种戒烟尝试,都应该对他们所作出的尝试给予鼓励。
步骤二 建议:以清晰、强烈且个性化的方式建议吸烟者戒烟。
简短戒烟干预的建议应该从吸烟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并根据吸烟者的戒烟意愿的不同给予清晰、强烈且有针对性的戒烟建议,根据需要进行简短的动机干预。
针对尚未准备戒烟者,实用有效的戒烟建议应该向吸烟者强调吸烟与其健康的相关性,同时医生应该告知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好处,告知戒烟过程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并在每次与吸烟患者接触过程中反复重申戒烟建议(采用5R 模型提供建议) 。最终吸烟者能够根据医生提供的这些建议,在权衡利弊之后,做出正确的选择。
步骤三 评估:评估吸烟者的戒烟意愿和烟草依赖程度。
简短戒烟干预评估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吸烟者的戒烟意愿,并根据需要来评估吸烟者的尼古丁依赖程度。
步骤四 帮助:在戒烟过程中对吸烟者予以行为支持和帮助。
1.准备戒烟者:医务工作者主要帮助他们制定一份简单的戒烟计划,并为他们提供一些自助材料;
2. 尚未愿意戒烟者:医务工作者需要做的主要是提供自助材料,根据 5R建议模型对吸烟者进行简短的动机干预,并鼓励吸烟者今后考虑戒烟。
步骤五 随访:在开始戒烟后,根据可能的时间,安排随访。
随访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吸烟者在采取戒烟行动后是否仍在坚持戒烟,并对戒烟过程中出现的戒断症状予以指导和帮助,以防复吸。
1.戒烟维持者:祝贺这些戒烟者,并鼓励他们继续坚持;
2.复吸者:对他们的戒烟尝试给予肯定,并鼓励他们重新开始戒烟。
注:5R戒烟建议模型:
1.与其健康密切相关(Relevance);
2.告知吸烟的风险(Risk);
3.告知戒烟的益处(Rewards);
4.告知可能遇到的困难(Roadblocks);
5.在每次接触中反复建议(Repet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