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定:《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决策过程
(一)征求意见
2024年2月18日,市住建局面向公众发布了《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公告,广泛征集意见。
2024年3月12日由市政府办组织召开《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健委、资规局、城管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无为供电公司、水投公司等单位参会交流讨论,吸纳修改完善各有关单位建议意见后,形成《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合法性审查
2024年3月20日,通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公平竞争审查
2024年3月20日,通过了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集体讨论
2024年3月28日,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皖公网安备340225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