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无为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及驻无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芜政〔2021〕1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无为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相应程序,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公开。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无为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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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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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履行程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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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无为市人民政府 |
无为市商务局 |
编制《无为市2025年促消费专项工作方案》 |
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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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 |
无为市人民政府 |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 |
修订《无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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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范性文件 |
无为市人民政府 |
无为市住建局 |
修订无为县无城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
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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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范性文件 |
无为市人民政府 |
无为市住建局 |
修订<无为县无城规划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及补助奖励等标准规定> |
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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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范性文件 |
无为市人民政府 |
无为市住建局 |
无为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农户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 |
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
皖公网安备340225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