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供水价格表
无为市供水价格表 | |||||||
用户类型 | 用水类别 | 基本水价 | 代收费用 | 到户水价 | 用水范围 | ||
水资源费 | 污水处理费 |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 | |||||
城镇 | 执行居民阶 梯水价生活 用水 |
居民第一级 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年180吨(含) |
1.5 | 0.08 | 0.85 | 2.43 | |
居民第二级 第二级水量基数 为每户每年180-300吨 |
2.25 | 0.08 | 0.85 | 3.18 | |||
居民第三级 第三级居民水量基数为每户每年300吨以上 |
4.5 | 0.08 | 0.85 | 5.43 | |||
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用水 | 1.56 | 0.08 | 0.85 | 2.49 | 1.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 2.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城乡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水、监狱监房生活用水、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用水、托育机构用水、养老服务机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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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生活用水 | 2.2 | 0.08 | 1.2 | 3.48 | 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 | ||
特种用水 | 3.6 | 0.08 | 1.2 | 4.88 | 特种用水包括桑拿、洗浴、歌舞厅、保龄球馆、洗车和工程施工等用水 | ||
农村 | 居民生活 | 单一制 | 2.5 | 0.00 | 0.0 | 2.50 | |
两部制 | |||||||
非居民用水 | 3 | 0 | 0 | 3 | |||
一、水价执行时间居民生活、非居民用水水价从2017年1月份起执行,特种行业用水水价从2020年1月份起执行。 二、居民用水相关优惠 1、单个家庭户籍人口多于3人的,可以凭户口簿向市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每增加一人,分级阶梯水量相应增加5立方米。 2、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凭《低保证》每户每月可享受4立方米的优惠基本水价,基本水价每立方米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用户,凭《低保证》每户每月减免4立方米的污水处理 三、执行文件 1、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无为县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6]444号)。 2、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重新明确我县城区用水分类和用水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6]446号)。 3、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我市特种用水范围和用水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306号)。 4、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物价局)《关于核定污水处理费水费标准的通知》(发改收费 [2018]234号)。 5、芜湖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按照居民类价格执行的通 知》(芜发改价格[2023]135号)。 6、芜湖市发改委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通知》(芜发改价格[2023] 319号)。 7、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商[201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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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咨询电话:6686898 价格监督电话: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