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加强镇村小微项目管理,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市发改委起草了《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和依据,注明反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于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238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沙开驰 联系电话:0553-2533662
邮箱:513328896@qq.com
无为市镇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小微工程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