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润峰·森林苑”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无为润海物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润峰·森林苑”小区物业服务费价格备案的报告》悉。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47号)和《关于印发<无为县无城城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无住建〔2018〕5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以下收费标准备案:
一、你公司受托服务的“润峰·森林苑”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收取(不含电梯及增压水泵等高能耗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定。
二、此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间若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定收费标准,此文终止执行。
三、请你公司接文后做好收费公示,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
特此函告。
无为市发改委
2025年5月22日
抄:无为市住建局、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