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为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无为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各单位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监管,夯实作风保障,扎实推进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无为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建设线下零工市场和功能化便捷化“家门口”零距离就业服务网点(零工驿站)。(牵头单位:人社局)
推进措施:
1.根据《芜湖市规范化零工市场认定暂行办法》,按照数量适宜、规模适度、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原则,建设1个规范化零工市场。
2.以“三公里”就业圈为抓手,选取人员集中居住区、人流密集区、产业集聚区、商业集聚区等区域,至少建设1个“家门口”零距离就业服务网点(零工驿站)。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8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3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推进措施:
1.通过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多渠道开展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2.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3个、农村幸福院8个,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在省级资金中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执行,符合老年助餐点(食堂)、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机构等相关标准的,参照相关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3.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省级财政适当奖补外,以市县财政支出为主。指导镇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将敬老院运营管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根据无为市现状,对无公益性公墓的镇进行补充建设,积极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管理维护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2.根据《无为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4-2035年)》编制内容,指导市、镇两级稳步推进专项规划成果落实,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废弃矿山综合利用等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3.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坚持殡葬公益属性,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分局)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根据省市文件落实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83人次,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1305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困难职工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关注困难职工的致困、返困风险,积极推进分级建档、梯度帮扶。
2.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
3.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不少于33人次、子女助学不少于30人次、医疗救助不少于20人次。
4.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为202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无为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及无为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执行。
2.为20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每人补助不超过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的每人补助不超过1500元。给予364名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3.为1612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68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建立完善帮扶援助台账,做到应帮尽帮、帮援及时。
2.全面精准掌握困难退役军人信息,根据困难退役军人实际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
3.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搭建公益资源整合平台,用好无为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152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加强与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
2.强化资助数字化平台应用,为资助工作统计分析、资金预算分配等提供数据支撑。
3.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编印政策简介、开展“两节课、大走访”活动、开设暑期资助热线、资助政策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十、推动全市残疾人实现较高质量就业,为全市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完成芜湖市下达培训任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完成芜湖市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理论结合实操、大小班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培训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3.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7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根据残疾人状况、需求与居住环境,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提升改造质量。
2.组织人员开展好入户评估、验收等工作,提升残疾人满意度,使无障碍改造落到实处。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216个;实现全市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实现全市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地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新增公办学位270个。
3.指导各中心校落实好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
十三、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180间中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抓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将“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作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重点工作来抓,牵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任务分解到具体学校,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2.保障经费投入。我市从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拟对无为二中50个教室、无为三中74个教室和襄安中学56个教室进行光环境改造。按政府采购规范要求做好招标采购,抓好项目进展,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同时要求学校要把照明改造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落实一校一案,有序推进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4.贯彻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5.加强体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提升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家校协作,共同关注并促进学生体质健康,营造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7.75万人,其中线下学习人数达5.98万人,线上学习人数达1.77万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容增量,提高老年教育覆盖率。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途径扩大老年教育资源有效供给。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深挖现有的老年学校办学潜力,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扩充办学容量。
2.推动均衡发展,推进老年教育结构优化。整合、盘活现有各类办学资源,加大对社区、村老年学校的投入建设,缩小城乡老年学校的差距,推动城乡老年教育均衡发展。
3.加强品牌建设,加强老年教育内涵发展。提升老年学校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开设特色课程,重点培育建设体现无为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围绕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设计特色课程体系。
4.整合师资力量,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通过特设岗位、城乡对口支援等途径,建立与办学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依托芜湖开放大学和市老年大学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3714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8760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2.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20%。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不断拓展筛查病种范围,进一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夯实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降低儿童智力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2.实施免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听力筛查,其中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人,新生儿听力筛查补助70元/人(初筛、复筛、诊断)。该项目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承担。
3.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新生儿健康知识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意义,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目标人群对新生儿疾病
筛查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为预期5501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43万人次宫颈癌、0.39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预期5501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所需费用由省级和市县共同承担。
2.针对HPV疫苗免费接种,各级卫生健康、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落实项目经费,摸清适龄女生底数,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家长和
学生宣传发动工作,保障疫苗供应,规范疫苗接种,做好疑
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3.实施“两癌”免费筛查,为35—64岁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宫颈癌筛查1.43万人次,乳腺癌筛查0.39万人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1.43万人次宫颈癌和0.39万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部分按照市级项目标准由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
4.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成立HPV疫苗免费接种和“两癌”免费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评估随访等工作,定期对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阳性个案结果,加强阳性个案进一步检查、治疗、随访等服务。
5.针对“两癌”免费筛查,进一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筛查-诊断-治疗-预防”全流程管理链条,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开通转诊绿色通道,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发挥多部门协作模式,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妇联、新媒体等多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普及宫颈癌、乳腺癌和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及时印发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计划,明确相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排查、精准溯源、科学治污、分片包保、动态清零”的总体思路实施系统治理。
2.实行农村黑臭水体“一水一策”,鼓励相关镇“以用促治、以管促治”,严格落实《芜湖市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开展常态化摸排调研,定期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巩固治理成效。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从源头避免不合理选址导致的油烟扰民问题,鼓励餐饮集中区采取“绿岛”模式开展油烟治理。
2.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噪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实现有效预警、防控噪声超标问题。
3.加强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重点整治露天焚烧、企业废气排放、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推广科学高效的恶臭异味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
二十、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91.195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联网路建设,督促相关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推进,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加强市本级和镇级财政保障,省、芜湖市、无为市补助以外的资金需求,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解决。鼓励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3.指导各镇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按月分析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巡检,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837个。(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推进措施:
1.依据《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规范,落实停车设施新建配建任务。
2.充分整合广场绿地、地下人防工程及交通设施等公共空间资源,因地制宜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
3.建立分时段差异化停车供给机制,科学设置夜间及节假日临时停车区域,实时调整泊位布局,提升车位使用效率。
二十二、有序推进现有阅读空间升级改造,力争升级改造公共文化空间8个。(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1.根据我市现有公共文化空间数量和分布的实际。结合市民的需求,统筹考虑博物馆、城市书房、综合文化站等资源整合利用,合理布局,升级改造公共文化空间8个。
2.利用“15分钟阅读圈”建设成果,采取“文化空间+”产业、餐饮、展演、体育等复合化模式,丰富文化空间的服务形式,拓宽服务业态。
3.根据省市政策,配合做好升级改造的公共文化空间评估定级、动态管理,并兑现奖补资金。
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全年送戏不少于262场。(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全年任务数。
2.整合资源,精准实施,聚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丰富多样的戏曲演出活动,高质量承办2025年市级“送戏”示范展示活动1场,县级示范展示活动2场,“送戏”集中展示活动不少于20场。
3.及时报送“送戏”演出新闻报道、演出视频(每场演出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采购公告及中标信息(网站链接)、演出计划等,及时更新戏曲资源库曲目、中标供应商信息等,积极申报“送戏进万村”优秀案例。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配建工作专班。由市分管负责人担任专班组长,属地政府、住建局及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形成统筹协调、工程监管、意见征询、问题反馈等闭环工作机制。
2.强化监督管理。成立质量安全监督组,每个标段现场均派驻1名专职负责人与2名专职质安站人员负责现场巡查和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强化对监理公司等监管人员的监督,系统掌握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切实做到监管到位。开展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检,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督查督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3.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395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8.5万平方米,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2台。(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修订《无为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畅通维修资金使用渠道。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和充电桩设备平台公司,争取2025年完成安装非机动车充电端口2395个,维修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8.5万平方米,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2台,确保小区安全运行。
二十六、畅通群众供水诉求反映渠道,高效处置农村供水投诉,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推进措施:
1.完善供水保障体系,健全投诉办理流程,落实水质检测工作,实施逐层汇报机制。
2.加强服务宣传工作和完善热线服务机制,开展服务人员培训。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七、推动工会驿站提质增效,新建2个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措施:
1.实施政策宣传、就业援助、免费体检、“送清凉”、劳模宣讲进驿站、交通安全培训、法律帮扶、赠送“暖心礼包”、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等活动,让小温暖传递大爱心。
2.实施工会驿站品牌提升行动,依托智能化驿站打造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集中宣传“最美站点”经验做法,提高工会驿站的知晓度。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门店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降低门店运行成本,做到让利于民。
2.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按省统一要求启动“惠民菜篮子”工程运行,惠民销售蔬菜及米面肉蛋油等农副产品,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3.在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中纳入“惠民菜篮子”门店。按省市相关政策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2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数量、培育措施。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2.择优遴选不少于2家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小作坊,作为“食安名坊”拟推荐对象报请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验收。
3.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报告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由芜湖市局向省局报告取消“食安名坊”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三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局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无为市2025年度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
2.广泛征集。运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开展线上征集活动,同时通过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同步开展线下征集活动。
3.规范抽检程序。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得票率”较高的品种和日常投诉较多的品种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抽检,确保抽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4.录入系统。将“你点我检”抽检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注明“你点我检”。
5.及时公布结果。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皖公网安备340225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