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经信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0-10-15 09:19信息来源: 无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阅读次数:编辑:孙倩倩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1、承担科技项目咨询、科技培训、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分析工作;
2、承担科技交流、产学研合作、科技市场和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3、承担科技成果引进、展示、洽谈活动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  研究制订电线电缆产业扶持政策、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线电缆产业调查研究,组织开展电线电缆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电线电缆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工作;协助电线电缆产业兼并重组、企业上市、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等工作;参与策划电线电缆主体形象的宣传和推介工作,以及“无为电缆”区域品牌的创建工作。 电线电缆产业发展办公室 
3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
2、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
3、负责组织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4、组织落实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5、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墙材革新的信息交流、职工培训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使用和产品认证工作;
6、协调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开展墙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使用粘土砖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4 监测分析经济日常运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发布相关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协调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工业生产重点物资运输应急预案,组织生产中有关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指导协调各镇、开发区工业经济建设。负责工业经济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行业应急管理,组织实施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指导、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工作。 经济运行股
5 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社会资金投向。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科技规划、政策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工业、信息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组织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应用、有关科技重大项目和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承担民用船舶、钢铁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市和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业污染控制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绿色发展。承担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散装水泥推广相关工作。承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技改投资和资源综合利用股
6 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指导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计划。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等工作。对全县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企业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建设、运行。协调指导各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开展企业服务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改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承担县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创业扶持支持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和所属改制企业留守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工作。协助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服务股(行政审批股)
7 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工业经济深度融合。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指导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拟订工业互联网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融合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组织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以及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安全可靠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股
8 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推进创新型县建设,指导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承担创新型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推进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统筹各类创新基地和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开展科技项目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管科技经费使用。承担县科技统计、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申报相关工作。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文化融合。推动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科技创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创新发展股
9 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负责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区域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奖励工作,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工作。推动科技金融结合工作。负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争议项目鉴定,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服务保障和日常工作。指导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各类研发机构及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组织重大公共研发平台的绩效考核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国际科技合作政策及措施,组织参加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开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科技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有关对外科技交流和合作中团组、人员出国(境)事项的服务工作。承担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重点外国专家的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和申报有突出贡献的来无外国专家的奖励工作,负责引智成果奖励和推广工作。组织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科技合作股
10 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安全生产管理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落实工作。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协调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准入条件。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民爆物品行业及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股(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
11 做好二轻集体企业稳定工作。指导企业实行改制。负责监管下属企业的资产。指导企业执行财会制度。协调办理下属企业的社会保险、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二轻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做好所属改制企业留守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原县属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中涉及经信部门的事务处理。 二轻办公室
1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综治、文电、档案、机关日常财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离退休干部管理、文明创建、依法行政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牵头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