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管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柜边严禁烟火。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出校。
三、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实验室,应当严格进行检查和验收,做好收发登记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以及标签是否脱落;发现包装不可靠的,应当立即设法维护或者更换。
五、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业务知识的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通知》(皖教秘〔2014〕237 号)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室安装监控设备 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六、性质互相抵触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一起。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存放处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者爆炸。
七、领用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后报学校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切实防止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后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
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人必须事先熟悉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时,实验教师应当详细指导。
九、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当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具体执行如下“五双”管理制度:
(一)双把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当安装防盗安全门,每个门安装两把防盗锁,当采用其他形式的锁具时,必须加装防撬剪、防破坏装置。
(二)双人管: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实行双人管理,每人保管一把锁匙,开启库房门时必须双人同时到场,严禁单人保管,单人入库。
(三)双人收发:危险化学品收存和发放时,两名保管员必须同时到场,双人收,双人发,严禁单人收发。
(四)双人领退:坚持“谁领谁用、谁用谁领”原则,领用及余料、废物退库时,两名领用人员必须同时到场,双人领,双人退,严禁单人领退。
(五)双方签字: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交接双方必须如实记录品名、数量和流向信息,双方各人分别同时签名,形成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