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15:32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吴雨 字体:【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安徽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8〕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通知》(皖教秘基〔201947号)、芜湖市教育局《关于有序开展 2023年芜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芜教德〔202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明确目标导向

通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充分融入社会大课堂,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地域文化和家乡变化,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促使研学旅行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机融合,引导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健康、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优化研学资源

1.推进县域基地建设。发改、教育、财政、文旅体、共青团等部门要密切合作,统筹推进县域内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和管理。基地要根据研学旅行主题和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教育目标,突出研学特色,有针对性地配置教育资源、编制研学课程和选派研旅导师,力争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

2.遴选研学旅行基地。依托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博物馆、科技馆、历史文化遗迹、生态文明基地和大型公共设施、知名学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遴选一批主题鲜明、管理规范、安全适宜、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3.整合研学旅行资源。要以各个零星、分散的基地为支撑,整合资源,凝练内容,打造主题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体验相对完整和丰富的研学旅行路线。

、合理计划安排

1.综合审查研学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对学校开展研学旅行的时间、基地、线路等进行综合审查,精选有利于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审美能力、传统文化、家乡情怀等方面教育的内容,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去不适合未成年人出现或活动的场所。

2.合理安排学段时间。严格要求各中小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研学旅行学段和时间。一般应在学期中间正常教学时间安排,原则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安排。研学旅行应尽量避免扎堆出行,避开旅游高峰。原则上,研学旅行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原则上,每个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就学期间,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鼓励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利用周边资源,开展亲子社会实践体验活动。

3.严格控制出行范围。要严格按照“三为主”的规定,即小学以无为市内为主,初中以芜湖市内为主,高中以安徽省内为主。确需突破的,须有充分理由,经学校家委会表决通过,并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且小学不出芜湖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国。各校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时,应优先选择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党委政府认定的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对党委或政府其他部门公布的相关基地,要按照“五性”(公益性、教育性、实践性、规范性、安全性)原则进行把关和选定。

四、规范过程管理

1.行前做好备案。中小学校要规范研学旅行管理,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在研学前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学生家长和师生等意见,并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方案。要向学生收取费用的,必须列出收费清单,说明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学校要规范程序,通过合适方式确定承办单位,要对组织活动的企业和机构资质及安全措施进行前置性审查,完善保险事项。要强化研学旅行用车管理,选择合法、具备资质的客运公司及车辆,确保研学旅行用车安全规范有序,保障出行安全。学校要填写《无为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申报备案表》,提供经市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研学旅行活动备案材料,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出行,严禁未批先行。

2.行中做好监管加强对承办单位服务承诺落实的监督,对活动中吃、住、行、购等细节都要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租用车辆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监督承办单位或者租赁包车客运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包车服务。加强研学途中食、宿、学统一管理,各校开展研学旅行须安排集体就餐、集体住宿、集体学习等。在研学旅行过程中,不得变更计划,不得擅改行程,不得离队私行,不得娱乐饮酒等。

3.行后做好总结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突出研学旅行的教育功能,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学生“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承办研学旅行企业或机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开展研学旅行工作的重要参考。

落实工作职责

成立无为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清晰、部门协同、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保障研学旅行工作顺利开展。

1.学校主体责任。要以学生安全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切实承担起研学旅行安全的主体责任,提高防范意识,落细落实研学旅行用车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有麻痹、侥幸心理,不能“一包了之”将出行安全职责推给承办单位。要加强研学旅行的全过程管理,对学生、教师的研学旅行进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开展研学旅行交通安全、生命安全等知识宣传,使研学旅行成为主题突出、目的明确、要求具体、安全保证、纪律严明的校外教育活动。

2.企业直接责任。学校应当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委托的服务单位为出行师生投保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80万元/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额不低于20万元/人。承办单位要加强研学旅行用车安全管理工作,在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应当安排安全管理人员随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根据行程安排及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提示与警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坚决遏制涉研学旅行相关事故的发生。

3.部门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活动方案、投保信息和应急预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对承办研学旅行企业或机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开展研学旅行工作的重要参考。文旅体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完善区域内研学旅行基地周边的道路标志标识设施,为研学旅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市域内研学旅行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承办单位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共青团组织要将少先队、共青团活动与研学旅行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团员青年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志愿者活动。

4.家庭监护责任。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需坚持自愿原则。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告知家长研学旅行活动的目的意义、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等,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好自我管理责任。确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应当由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学习生活。

 

附件无为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无为市教育局

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为市公安局

无为市财政局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无为市委员会

                             

2023428日

 

 

 

 

附件:

 

无为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促进研学旅行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无为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如下:

 长:高  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魏宝中(市政协副主席、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长)

 员:市教育局:卜茂盛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市发改委:江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公安局:丁亿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陈先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钱桂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文旅体局:洪 (市文旅体局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吴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团市委: 沈方欣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无为市教育,办公室主任由卜茂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方红国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做好上传下达、文件草拟、课程指导、备案审查、资料归档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