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幼儿园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11:18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吴雨 字体:【  

各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调动教师创设适宜幼儿教育环境的积极性,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幼儿园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公、民办幼儿园,拟评选幼儿园市先进班集体75个(推荐指标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1.班级保教人员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园纪园规,团结协作,保教配合好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行为;

2.重视对幼儿进行良好品德习惯的养成教育,坚持正面引导,一日活动安排切合《纲要》和《指南》精神,常规管理好;

3.室内外环境能充分体现教育性、儿童性、季节性、科学性,能根据教育需要及时更换,真正做到促进幼儿的发展,环境创设好;

4.积极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班级活动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班级保育工作细致到位,保教结合,活动开展好;

5.积极做好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主动与家长交流孩子在园情况,及时将上级精神传达给家长。家园工作的内容、形式丰富多样,有创新,家园共建好。

6.积极宣传安心托幼行动,延时服务按要求开展,无乱收费及开办各类兴趣班的现象。

在本学年内,幼儿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因办园行为不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存在“小学化”教学倾向的,取消该幼儿园先进班集体表彰资格。

三、评选要求

1.严格标准。各校要对照幼儿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公平、公正评选,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校公民办幼儿园之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彰指标不得相互调剂。民办幼儿园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彰指标重点向普惠性民办园倾斜。

2.遴选表彰。市教育局对各校上报的先进班集体材料进行审查,对拟表彰的名单挂网公示一周。公示通过后,向受表彰的幼儿园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3.上报材料。中心校于6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审批表(附件2)和推荐表彰的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报学前教育管理中心,电子稿发wwxqjy@126.com,逾期视作放弃。

4.加强监管。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力促办园规范,保教科学,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

 

附件:

1.无为市2022-2023学年度幼儿园先进班集体推荐指标分解表.docx

2.无为市2022-2023学年度幼儿园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彰审批表.docx

3.无为市2022-2023学年度幼儿园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彰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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