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为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各中心校、民办学校: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芜湖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3〕8号)和《关于做好 2023 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无为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无为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无为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