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实验中学班主任聘任方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实现学校对班主任聘任、管理、考核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聘任条件
1.班主任应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工作,恪尽职守,努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2.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3.能积极配合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聘任程序
1.学校在每年七月初公布待聘班主任职位数;
2.有意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向政教处提报个人申请;
3.政教处考核申请人工作业绩,个人素质;
4.行政会议讨论,确定班主任人选;
5.政教处聘任,发聘书。
班主任聘期为三年。在三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变动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由学校审核,校长同意后,教师可以辞聘,部门主任可以解聘。
四、解聘条件
在现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予以改聘或不予续聘:
1.明显不作为,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学生没有爱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2.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或恶劣影响。(如体罚学生或自行驱赶学生等)
3.不能完成学校、处室、年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4.在班级学生中缺乏威信,教育教学管理不被班级大多数学生认可,经学校、年级督导整改不力、效果不佳。
5.在班级量化考评中,班级管理不理想的。
6.班级教学目标完成情况居末位,且差距较大的。(接替班主任工作、班级成绩有进步的除外。)
7.担任班级教学工作,所任学科成绩差需要调换教学岗位的。
班主任出现上述七种情况不宜继续承担班主任工作,本人又未提出辞职申请的,经政教处提议,学校批准,可作出中途撤换决定,并聘任新的班主任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