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实验中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无为实验中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在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在学校里所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9、学生校园出走及交接过程中学生走失。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急性中毒)的。
2、经济损失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职责: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组、疏导组、救护组、警戒组、后勤组、宣传组、善后处理组。
(一)办公室职责: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描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应急救援。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抢险组职责:
1、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统一指挥所有教职员工在安全区域安置学生
2、根据现场状况,进行必要的抢险救灾。
3、灾情过后,保障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相关部门,紧急做好各种设施的检修工作,保障水电气及教育教学设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疏导组职责: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四)救护组职责:
1、大型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等准备工作。
2、事发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协助医护人员将重伤员送往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水、供电。
(五)警戒组职责: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六)后勤组职责: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资。
(七)宣传组职责:
1、负责事件过程中张贴的标语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善后处理组职责: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3、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4、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四、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始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报告市政府、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局。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市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公布。
六、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2、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在市政府、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下,配合消防、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协助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