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三中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迅速扑救可能发生的大面积火灾,遏制和减少大面积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
1.领导小组:(分校成立对应的领导小组,报学校务案)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校长助理
成 员:中层各部门
消防员:后勤事务员 水电工 公寓管理员 保安员
医务员:校医
职 责: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督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领导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指挥组
总 指 挥:现场职务最高的校领导。
副总指挥:现场消防部门负责人、总务主任。
职 责:下达灭火抢险命令,组织调动人员增援,协调保证水源正常供应,调动灭火器材、逃生自救装置等,督促各行动组完成抢险任务。
3.灭火抢险组
组 长:总务主任
成 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学生公寓楼管员、骨干学生、现场教职员工。
职 责:到达火灾现场后,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和设施,积极开展灭火自救;消防人员到达后服从现场领导指挥,主动搞好协调与联络。
4.疏散引导组
组 长:政教主任
成 员:政教处主工作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职 责: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围观教职工及学生,宣传动员、稳定人员情绪,引导被围困人员开展自救和防护,同时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组织逃生,被围困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消防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5.伤员救护组
组 长:教导主任
成 员:校医务人员。
职 责:实施现场紧急救护或护送伤员到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必要时拨打“120”电话请求支援。
6.学校内一旦出现火情警报,各行动组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进行灭火、紧急疏散、人员自救等工作。
三、装备配置
公寓楼、教学楼、综合楼、科技楼、办公楼、食堂等楼内各层都配有消防水龙带或相关灭火器,这些消防设施常年处于临战状态。
四、消防培训
学校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公寓管理员、学生寝室长、校消防员和校医务人员、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要在校消防安全领导组的组织下积极参加培训,熟悉各楼名称、位置、距离远近。了解和掌握消防栓与灭火器的分布,平时要经常进行各类灭火器的使用和灭火战术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和消防栓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要求
学生公寓楼管员、班主任、门卫值班人员、行政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职守,遇警要亲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使人员、财产损失减至最小。严守政策法令,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报告相关领导,并立即组织自救,各组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并参与扑救并及时上报。
六、灭火程序
1. 接报警电话要问清:(1)着火部位及详细地点和发现时间;(2)燃烧物质和火势大小;(3)报警人姓名和所在部门。(4)接报警实行首问负责制。
2. 接报火警后,接警人员要立即赶到火灾现场,了解情况并展开灭火,立即用通讯设备通知领导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全力开展消防抢险,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119火警,并派一人到大门路口迎接救火车队,通知配电室切断电源。并负责找出消火栓位置,负责将消防队带到消火栓处,保证其顺利展开扑救工作。
3. 有序的组织师生员工逃生,并向保卫处值班室及时汇报火源情况。
4. 政教处值班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并以最快的速度到现场协调指挥,一边组织灭火一边等候领导的指示和抢救方案。
5. 抢救疏散被围人员、伤员和楼内的重要物资,安抚师生员工,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6. 负责火场的安全警戒,保证道路畅通,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7. 火场指挥部与上下级的通信联络,做到不间断通讯。
8. 各成员接到指挥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各就各位,不得有误,如有不执行命令而贻误战机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9.联系电话:
总务处办公室:2532066
门 卫 室:2532031 2532032
七、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
在学校消防安全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和有关部门组织,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
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校领导。
4.事故通报
根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重大问题由相关部门作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各行动组要组织本组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有关法规、消防和自救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