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四中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公共财产安全,我校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订无为四中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组:
组长:杨蓉
副组长:李群、方正、
成 员:潘世勇、张劲松 汪奎 刘来顺 陈信伟 肖江及各班主任。
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各班级的实际情况,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对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火灾预防和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六、重点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②保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状态。
③确定名类消防设施的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并处于正常运行有效期限内。
七、学校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防火灭火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