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无为市初中生普法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08:52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方琪 字体:【  

市直属初中,各中心学校和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我市青少年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根据芜湖市教研函〔20243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无为市初中学生普法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法治青春,筑梦启航 

二、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初中年级学生(以2023年秋季入学七年级、八年级学生为主)。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动员:各校广泛发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参赛作品可以由学生个人完成,也可以由学生小组完成,小组成员一般由3人组成(最多不超过5人),其中由1人担任组长,负责组内成员分工协作。个人(小组)可聘请学科教师担任指导,一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准备阶段:参赛学生(小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定作品主题。主题应结合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相关法治学习内容,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人物、法治实践、依法维权等角度,围绕中学生学法、执法、守法、护法等内容,以小见大开展具有初中生特点普法宣传教育。

3.实施阶段:参赛学生(小组)根据确定的主题,利用假期等时间开展活动,包括拟定活动计划、撰写拍摄脚本、开展视频录制、后期剪辑加工等,完成作品制作。在制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以微视频制作为抓手,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4.作品征集:以市直属学校、中心校和民办学校为单位,每校遴选1件作品参加无为市级评选,6月30日前完成拍摄和剪辑,710日前将作品报送至市教育局A703室赵强处,同时报送《 芜湖市青少年普法微视频作品征集申报表》(纸质稿和电子档,见附件)。

5.评审表彰: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根据作品上交数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评审成绩前15名的作品报芜湖市参加评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以宪法、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为主题,结合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相关法治活动,将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法治故事、法治人物、法治实践等制作成微视频。

2.录制格式:视频作品为 MP4 格式。分辨率1080P1920*1080),画面比例169,码流770kbps以上。画面清晰稳定、播放流畅,声音清晰、音量适中、与画面同步,合理使用背景音乐,人物对话与解说主持等须配完整、准确字幕。字幕需显示清晰、位置合理、字体字号合适。视频时长一般为6-8分钟。其中,片头约为10秒,片头内容包括:2024年芜湖市中学生普法微视频征集评比活动;微视频名称(主题)。片尾约为10秒,片尾内容为:感谢观看、录制时间等。片头、片尾不得出现作者、单位、指导教师等信息。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600MB

2.报送方式:以光盘形式报送。光盘封面上应有: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等参赛信息。光盘内主要包括视频、申报表。

3.版权约定:(1)参赛作品应是最近创作完成的作品,须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禁止抄袭、冒用或弄虚作假。作品应未参与其他评选活动。(2)出于公益普法的目的,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编辑、改编、出版以及向上级组织报送参评等权利,所获荣誉及奖励归创作者所有。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有关赛事的各项规定。(3)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校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策划作品创作、征集及推荐工作。

2.广泛发动。各校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有重点地挖掘、培育、创作一批富含法治元素、具有初中生特色的法治作品参评。

3.严格把关。各校要对上报的作品严格把关,确保作品的格式、质量符合报送要求。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芜湖市青少年普法微视频作品征集申报表

 

 

无为市教育局教研室         

                                   2024312日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