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7 09:48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吴雨 字体:【  

市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有效规避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确保中小学校园安全稳定,扎实将我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予以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涵盖全市各中学(包括一贯制学校)以及现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量的学校。

二、排查依据和内容

各校依据《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应用应知应会手册》《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与应用考评细则》(附件 2),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存储条件、存放位置、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的完好性等管理和应用资料收集工作,展开进一步的全面摸底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三、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做好实验室危化品的定期排查工作,各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危险化学品排查,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应增加排查次数。排查记录要详细具体,每次排查的时间、参与人员、发现的问题等都要明确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

四、排查结果上报

请各校务必认真细致填写中小学实验室危化品摸排记录表(附件 1),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盖章扫描后(以学校名称命名),分别于每年的 6月18日下班前、12 月 28日下班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心学校需安排专人督促学区内各校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各级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市教育局也将对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与应用工作进行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6334024,邮箱:wwsjyzb@163.com.

附件:附件1-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改记录表(上报).xlsx

附件2-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与应用考评细则.xls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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