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无为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4〕13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芜湖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芜教秘〔2024〕7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举办无为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遵循艺术规律, 提升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 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 坚持守正创新, 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推进三阶段艺术机制,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绽放艺术风采、激发强国力量”。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朗诵四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平面设计、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四个项目;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四个选题。
四、参加人员
展演活动的参加人员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相关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参与者须为同一学校的学生。艺术表演类项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参加。
五、活动安排
各校要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校级现场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校开展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在校级现场展演后,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现场展演”标识)上报至市教育局德育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各校还要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s://yszy.eduyun.cn/hd/zxx(根据要求,请各学校指定一名管理员,管理员将获取本学校唯一权限激活码,并负责本单位材料填报)。
六、报送名额
城区中心校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每个项目4个,其他市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每个项目1个;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名额不限。
七、报送要求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于2024年7月3日前将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艺术表演节目视频、艺术作品实物和校级现场展演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报送市教育局德育股(电子稿同步报送邮箱:wwxjyjdyg@163.com)。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要求见附件2
八、相关要求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接通知后,应广泛宣传动员,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展演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本校特点和优势,创造性的开展艺术展演活动。
附件:
1. 无为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无为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3.无为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
4.无为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
5.无为市第八届中小学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报送表
6.无为市学校管理员激活码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