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为市中小学校服检查情况的通报和相关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24-08-27 09:53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吴雨 字体:【  

市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3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8月份,我市组织开展了对2023年以来征订校服情况的全覆盖集中检查,现针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检查背景及范围

2024年8月1日开始,无为市教育局从基层学校抽取骨干力量,成立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资料开展全覆盖集中检查;检查对象为2023年以来征订校服的66所学校;检查采取现场查阅资料、问询、座谈、集中反馈等形式;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

(一)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少数学校未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校服征订完全委托家长委员会组织实施,采购手续和程序不完善,各环节监管不到位。

(二)采购信息公告公示不规范

部分学校未提供采购公告、公示等相关资料,公示不规范、公开程度不够。

(三)执行标准不明确

部分学校采购合同执行标准未明确或执行标准不全面。

(四)校服验收不规范

多数学校未落实校服“双送检”制度,校服到校的二次送检工作未按照要求执行;验收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

(五)采购资料不完善

校服自愿征订和缴费数量统计汇总等资料不完整,相关信息未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三、校服采购问题的规范做法

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均要严格落实《无为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无教装备〔2023〕14 号)文件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主体责任要落实

各中小学校要明确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规范的校服选用组织。

二是采购意愿要充分

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校服选用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三是采购过程要透明

校服采购公告要在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公开,确保校服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四是采购周期要明确

2023年12月以前的一采三年模式采购的校服要及时向教育主管备案。合同到期后,校服采购严格履行一年一采,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不得选用一采多年的模式。

五是备案验收要规范

(一)校服采购工作采取前期和后期双备案制度。 

1.采购前期备案:校服选用论证、家长意愿沟通会议纪要、校服选用组织的组建和校服选购方案确定等资料,在校服采购前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填写《校服备案登记表》报无为市教育装备中心)。

2.采购后期备案:学校要将校服采购各环节相应文件、纪要等材料扫描成 PDF 文档,报送教育装备中心备案。备案资料按年度一校一档,打包命名:“20**年****学校校服备案资料”,备案邮箱:wwsjyzb@163.com

(二)校服验收工作采取“明标识”、“双送检”制度。

各校要成立3人及以上校服验收小组,按照“明标识”、“双送检”和相关要求,对每批到货进行实地验收、抽取部分校服进行二次送检,检验合格后方能发放到学生手中。

六是校服收费要合规

学校要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代收校服费用资金。

学校可开设专门账户进行校服统一收费,每年度汇总公示征订收费信息;学生家长可直接扫码付款给校服供应商,后期由供应商提供汇总信息,学校公示采购、付款信息。

七是售后保障要强化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售后保障和信息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提升校服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为学生提供质量优良、服务周到的校服。


附件:

附件1-无教装备〔2023〕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为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2:无为市校服备案资料登记表.xlsx



2024年8月26日